
会员权益与义务
权益提供方:大兴区餐饮行业协会
一、基本原则
协会坚持以会员需求为导向,服务会员、服务行业、服务发展。
协会将筛选优质合作伙伴、服务商,并要求其为协会有效会员单位提供专属权益、优惠政策或优先服务条件。相关会员专属权益仅面向协会有效会员单位提供,非协会会员原则上不享受协会协调形成的专属优惠、优先对接、专属服务及相关活动资格。
协会将通过服务协议、专项合作约定等方式,明确合作伙伴、服务商面向会员提供的具体权益内容。协会努力使会员通过资源对接、供应链合作、品牌推广、专属优惠和行业服务等方式获得的实际价值,明显高于所缴纳会费。
二、会员享有的主要权益
(一)参与协会治理和行业交流
会员有权依照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,参加协会组织的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行业座谈会、交流活动及相关会议;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、建议和监督意见。
会员可通过协会反映企业在经营、用工、采购、品牌宣传、市场拓展、政策落实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诉求。
(二)优先参加协会活动
会员可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行业交流、会员走访、品牌推广、农餐对接、供需对接、外出考察、培训学习、党建活动、品鉴活动及其他相关活动。
协会将优先向会员发布活动信息,并根据活动安排,为会员提供报名、展示、推介和参与机会。
(三)享受合作伙伴、服务商专属权益
协会将对合作伙伴、服务商进行筛选,并要求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,为协会有效会员单位提供专属优惠、优先服务、专属产品、优先预约、优先对接或其他会员权益。
协会与合作伙伴、服务商签署服务协议时,将对面向会员提供的权益内容、适用范围、服务标准及双方责任作出约定。具体权益以协会发布的信息及相关协议约定为准。
会员可优先享受协会协调形成的专属资源和服务条件;非协会会员原则上不享受该等会员专属权益。会员是否与合作伙伴、服务商开展具体合作,由会员单位自主决定。
(四)优质食材和供应链服务
会员可优先获取协会对接的优质农产品、食品原料和供应链资源信息,优先参与产地考察、食材品鉴、采购对接和供应链交流活动。
协会将持续推动包括优质五常大米在内的食材资源合作,逐步筛选品质稳定、来源清晰、服务可靠的供应资源,为会员企业降低采购风险、提升菜品品质提供支持。
(五)品牌展示和宣传推广
会员可优先获得协会品牌展示、活动推介、案例宣传和资源传播机会。
协会将结合“寻味大兴”、市集活动、行业交流等活动,为会员企业提供适当的品牌展示、产品推介、现场品鉴和宣传报道机会,帮助会员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。
(六)协会信息化平台服务
会员可优先入驻协会信息化平台,展示企业资料、品牌介绍、主营业务、特色产品和合作需求等信息。
协会信息化平台支持手机端、iPad端和电脑端使用。会员可通过平台了解协会动态、活动通知、会员信息、合作资源和供需信息,并逐步使用企业展示、资源发布和需求对接等功能。
协会将优先邀请会员参与平台体验和完善工作。在平台内容稳定、资料完整后,逐步推进协会及会员企业的线上展示和搜索优化工作。
(七)政策、行业信息及诉求反映服务
协会将向会员发布政策信息、行业动态、活动通知、市场趋势、经营案例及合作机会。
会员在合法经营过程中遇到具有普遍性的困难和问题,可向协会反映。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调研、沟通协调,或通过适当渠道反映行业诉求。
三、会员应履行的义务
协会会员权益不是缴纳会费后即可自然获得的单向服务,而是协会与全体会员共同建设、共同维护、共同争取的成果。
会员在享有协会服务和专属权益的同时,应履行以下义务:
一是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,按时缴纳会费,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;
二是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会议、活动、调研、交流和资源对接工作,及时反馈需求、意见和建议;
三是如实提供并及时更新企业资料、品牌信息、经营需求及可共享资源,支持协会完善会员服务和信息化平台建设;
四是诚信经营、依法经营,自觉维护行业秩序,不从事损害协会、其他会员单位及行业整体利益的行为;
五是在自身能力和资源条件允许的范围内,积极支持协会工作,主动为其他会员单位提供经验分享、资源推荐、业务协作、困难帮扶或其他力所能及的帮助。
四、权益落实方式
协会会员权益由秘书处根据协会年度工作安排、会员实际需求、活动条件和资源情况组织落实。
对于需要专项对接、专项服务或产生额外费用的活动和项目,协会将提前说明服务内容、参与条件及费用安排,由会员自愿选择参加。
秘书处将逐步建立会员需求台账、服务记录和意见反馈机制,持续完善会员权益内容,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协会坚持以会员需求为导向,服务会员、服务行业、服务发展。
协会将筛选优质合作伙伴、服务商,并要求其为协会有效会员单位提供专属权益、优惠政策或优先服务条件。相关会员专属权益仅面向协会有效会员单位提供,非协会会员原则上不享受协会协调形成的专属优惠、优先对接、专属服务及相关活动资格。
协会将通过服务协议、专项合作约定等方式,明确合作伙伴、服务商面向会员提供的具体权益内容。协会努力使会员通过资源对接、供应链合作、品牌推广、专属优惠和行业服务等方式获得的实际价值,明显高于所缴纳会费。
二、会员享有的主要权益
(一)参与协会治理和行业交流
会员有权依照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,参加协会组织的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行业座谈会、交流活动及相关会议;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、建议和监督意见。
会员可通过协会反映企业在经营、用工、采购、品牌宣传、市场拓展、政策落实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诉求。
(二)优先参加协会活动
会员可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行业交流、会员走访、品牌推广、农餐对接、供需对接、外出考察、培训学习、党建活动、品鉴活动及其他相关活动。
协会将优先向会员发布活动信息,并根据活动安排,为会员提供报名、展示、推介和参与机会。
(三)享受合作伙伴、服务商专属权益
协会将对合作伙伴、服务商进行筛选,并要求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,为协会有效会员单位提供专属优惠、优先服务、专属产品、优先预约、优先对接或其他会员权益。
协会与合作伙伴、服务商签署服务协议时,将对面向会员提供的权益内容、适用范围、服务标准及双方责任作出约定。具体权益以协会发布的信息及相关协议约定为准。
会员可优先享受协会协调形成的专属资源和服务条件;非协会会员原则上不享受该等会员专属权益。会员是否与合作伙伴、服务商开展具体合作,由会员单位自主决定。
(四)优质食材和供应链服务
会员可优先获取协会对接的优质农产品、食品原料和供应链资源信息,优先参与产地考察、食材品鉴、采购对接和供应链交流活动。
协会将持续推动包括优质五常大米在内的食材资源合作,逐步筛选品质稳定、来源清晰、服务可靠的供应资源,为会员企业降低采购风险、提升菜品品质提供支持。
(五)品牌展示和宣传推广
会员可优先获得协会品牌展示、活动推介、案例宣传和资源传播机会。
协会将结合“寻味大兴”、市集活动、行业交流等活动,为会员企业提供适当的品牌展示、产品推介、现场品鉴和宣传报道机会,帮助会员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。
(六)协会信息化平台服务
会员可优先入驻协会信息化平台,展示企业资料、品牌介绍、主营业务、特色产品和合作需求等信息。
协会信息化平台支持手机端、iPad端和电脑端使用。会员可通过平台了解协会动态、活动通知、会员信息、合作资源和供需信息,并逐步使用企业展示、资源发布和需求对接等功能。
协会将优先邀请会员参与平台体验和完善工作。在平台内容稳定、资料完整后,逐步推进协会及会员企业的线上展示和搜索优化工作。
(七)政策、行业信息及诉求反映服务
协会将向会员发布政策信息、行业动态、活动通知、市场趋势、经营案例及合作机会。
会员在合法经营过程中遇到具有普遍性的困难和问题,可向协会反映。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调研、沟通协调,或通过适当渠道反映行业诉求。
三、会员应履行的义务
协会会员权益不是缴纳会费后即可自然获得的单向服务,而是协会与全体会员共同建设、共同维护、共同争取的成果。
会员在享有协会服务和专属权益的同时,应履行以下义务:
一是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,按时缴纳会费,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;
二是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会议、活动、调研、交流和资源对接工作,及时反馈需求、意见和建议;
三是如实提供并及时更新企业资料、品牌信息、经营需求及可共享资源,支持协会完善会员服务和信息化平台建设;
四是诚信经营、依法经营,自觉维护行业秩序,不从事损害协会、其他会员单位及行业整体利益的行为;
五是在自身能力和资源条件允许的范围内,积极支持协会工作,主动为其他会员单位提供经验分享、资源推荐、业务协作、困难帮扶或其他力所能及的帮助。
四、权益落实方式
协会会员权益由秘书处根据协会年度工作安排、会员实际需求、活动条件和资源情况组织落实。
对于需要专项对接、专项服务或产生额外费用的活动和项目,协会将提前说明服务内容、参与条件及费用安排,由会员自愿选择参加。
秘书处将逐步建立会员需求台账、服务记录和意见反馈机制,持续完善会员权益内容,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联系人:付涛
返回上一页
